中世纪的欧洲社会,经院派的神学家常常辩论一个问题,那就是:在针尖上究竟能站立多少位天使。他们从没有达致结论,因此辩论也永不休止。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在交通问题上的思考方式,也像神学家一样,我们计算有限土地上的有限公路究竟能容纳多少有限的汽车!我们估计拥车证的价格,一头钻进“针孔”里测量“针尖”上的面积和预测“天使”的数目,然后以为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这显然是很可笑的。
最近在国会辩论的陆路交通系统白皮书又引发了国人对交通问题的关注,在赞赏这个系统的蓝图之余,却没有多少人看到交通部这次最大的成就并不是那些宏伟的交通流程作业设计,而是空间观念上的突破。
由于确立了“无限空间”的概念,交通部创造了一个多重空间的交通系统,这种思考瓶颈上的突破将使交通部今后能更完善地策划交通问题,而不只是在定量的问题上阻塞不前。
我们总是迷信数字所带来的根据,却忘了数据背后的真正依据,就像神学家一样,将思路囿限在天使的数目上,没有一个神学家愿意从这个框子里跳出来,然后大声问:天使为什么要站在针尖上?
是的,天使为什么要站在针尖上?如果我们不思考这一类的问题而只知结扎输精管,那我们就永远不能了解什么是欲望和解决欲望冲动的问题。
解决交通问题的决策不能环绕在降低交通使用的频率这一思路上,这会像一个修习静坐的老禅师般,血脉虽然通畅无阻,也没有心绞痛的问题,可是却失去了活力,那是属于无欲无争的世界,并不是我们的年代。我们应先设定一个快速流程的生活作业,并据此建立一个通畅的交通网络。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交通决策是否能对将是越来越快速的流程做出正面反应呢?这不是良好的动机就能解决的问题。反对党议员蒋才正先生在国会辩论时就质疑一个行为空间的模糊现象:小型货车的时速问题。在这里,作为法律以约束人们外部行为的规范标准显然与实际情况脱节,换句话说,外部规范与人们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内部规范不一致,这就使得个人的边际行为和社会控制者所要求的行为不一致,于是,社会控制者所要求的宏观有序的状态之出现几率就变小了。
肉眼的观察也容易就证明了满街的小型货车都是在超速行驶,这已反映出一个很高的反馈讯号。奇怪的是,快速公路上的超速摄影机却停止发挥它的阻吓作用。我们看到了公路行为的控制盲区:超速行驶的货车和慢速行驶的汽车竟然都能通过检查而得到正面增强。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我们可以用试验证明,如果满街的小型货车都严守时速规定行驶的话,我们的交通情况一定会变得非常恶劣,也就是说,控制者所社会确立的理想行为准则与实际行为准则出现了偏差,这个偏差对司机来说是执政者所设下的不公平的弹性行为空间,是一种迫使人做出“知法却不能守法”的越轨行为。
我们是否还是忽略了汽车工艺的进展和道路情况的改善而仍拘泥于五十或六十年代的规则?相信大多数人会接受这个说法:在公路上阻道可却是绝对遵守时速限制行驶的车辆只有一类,那就是军用卡车,而军车司机守法是因为他们面对多重惩罚的威胁以及他们可以在“时间不是竞争因素”的情况下从容完成任务。
如果我们假装问题不存在,那么,错误的永远是司机,执法者永远理直气壮,当然,危机根本也无从看出,大家慢慢地也就适应了脉搏越跳越慢的生活。**
*本文写于1995-1996年之间。投稿官媒不获刊登,后收录在《蛊惑年代》一书中,书被禁。
**由于执政党对民间对它的批评反应极为敏感和强烈,因此本文写得隐晦,对官方的批评也极为含蓄。但即便如此,也仍不免冒犯了官方的威严。
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
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
新加坡国会怎么变成了“星法庭?”*
关心政治的人都对人民行动党垄断与操纵国会的作风感到不耐烦,反对党议员詹时中先生曾经称国会里的行动党议员只是“橡皮图章”(rubber stamp),是一群唯唯诺诺的yes man(“爷们”)。
最近,“爷们”又有了新花样,议员欧进福博士与文达星在国会联名提出议案,要求谴责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博士同意“逃犯”萧添寿**(前国家律政部高级官员,现滞留美国)对我国司法没有根据的攻击性演说。
议案提出前夕,工人党发表文告,说这是一个不公正的议案,因为国会提出这个谴责议案,当事人徐博士并不能在国会里为自己辩护,因此这将变成一个失去公正原则的“审判”。
可是“审判”还是如期开庭了,由副总理李显龙亲身点名,要国会里各反对党议员对司法是否公正的问题公开表态。民主党议员林孝谆由于“当事人”不在场,被审判长逼得支吾以对,窘态毕露;在轮到工人党表态时,工人党议员刘程强谑言“绳子似乎越拉越长”,并以国会不是法庭,自己不是“被告”为由,轻易从绳上挣脱。
笔者不想谈论国会各反对党议员的意见,不过,一个牵涉到是否公正的课题竟然会以胁迫性的方式“逼供”,这现象本身就是个“悖理”。这不禁使人想起英国中古时候独断专行的“星法庭”(Star chamber)。
国会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星法庭?
为什么有些人成了主控官?
为什么有人成了审判长?
为什么又出现了陪审团?
为什么没有被告却出现了被告的答辩人?
为什么?
为什么?
行动党一向“以人废言”(即认为某人若触犯法律或身份卑贱,其言必不可信),这次为什么又要在指控萧添寿的发言是“逃犯的话不可信”的同时又要针对“不可信”的话作出澄清?为什么又要针对“骗子兼大撒谎者”徐顺全博士对他相信“不可信的话”作出辩解呢?
对“不可信的话”作出澄清,就已是先否定了“不可信”的确定性,而认为相信不可信的话的人是骗子的同时又要骗子解释他的话是“事实”,这样的事情本身就充满了荒谬性。换句话说,国会其实是在上演一出“荒谬剧”。
如果说这不是“星法庭”,相信读者诸君就不会“满天星斗”了。
*本文原题《新“星法庭”》,写于1995-1996年间,投稿官媒不获刊登,后收录在《蛊惑年代》一书中,书被禁不能面世。
**萧添寿(Francis Seow) 是新加坡前律政部副总检察长,离职后又当选为律师公会会长,由于加入反对党并公开抨击国家的司法制度,成为执政者的眼中钉,最后被以莫须有的经济罪名遭到提控,迫使他流亡美国。
最近,“爷们”又有了新花样,议员欧进福博士与文达星在国会联名提出议案,要求谴责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博士同意“逃犯”萧添寿**(前国家律政部高级官员,现滞留美国)对我国司法没有根据的攻击性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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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添寿在工人党的群众大会上发言 |
议案提出前夕,工人党发表文告,说这是一个不公正的议案,因为国会提出这个谴责议案,当事人徐博士并不能在国会里为自己辩护,因此这将变成一个失去公正原则的“审判”。
可是“审判”还是如期开庭了,由副总理李显龙亲身点名,要国会里各反对党议员对司法是否公正的问题公开表态。民主党议员林孝谆由于“当事人”不在场,被审判长逼得支吾以对,窘态毕露;在轮到工人党表态时,工人党议员刘程强谑言“绳子似乎越拉越长”,并以国会不是法庭,自己不是“被告”为由,轻易从绳上挣脱。
笔者不想谈论国会各反对党议员的意见,不过,一个牵涉到是否公正的课题竟然会以胁迫性的方式“逼供”,这现象本身就是个“悖理”。这不禁使人想起英国中古时候独断专行的“星法庭”(Star chamber)。
国会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星法庭?
为什么有些人成了主控官?
为什么有人成了审判长?
为什么又出现了陪审团?
为什么没有被告却出现了被告的答辩人?
为什么?
为什么?
行动党一向“以人废言”(即认为某人若触犯法律或身份卑贱,其言必不可信),这次为什么又要在指控萧添寿的发言是“逃犯的话不可信”的同时又要针对“不可信”的话作出澄清?为什么又要针对“骗子兼大撒谎者”徐顺全博士对他相信“不可信的话”作出辩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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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博士 |
如果说这不是“星法庭”,相信读者诸君就不会“满天星斗”了。
*本文原题《新“星法庭”》,写于1995-1996年间,投稿官媒不获刊登,后收录在《蛊惑年代》一书中,书被禁不能面世。
**萧添寿(Francis Seow) 是新加坡前律政部副总检察长,离职后又当选为律师公会会长,由于加入反对党并公开抨击国家的司法制度,成为执政者的眼中钉,最后被以莫须有的经济罪名遭到提控,迫使他流亡美国。
2018年7月15日星期日
政治是肮脏的吗?*
“老黄,政治是肮脏的,你“五子登科”**,何苦要跟自己过不去?”
“政治是肮脏的,你何必怄气,如果你是他们,可能你更卑鄙。”
“政治如果不肮脏就不是政治了。”
这些都是我辞去公职之前和加入政党之后时常听到的“脏话”。
据说新加坡提倡儒家思想,让我们听听孔子怎么说。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率)以正,孰敢不正?(语译:所谓治理之道,就是遵循正道,你如果能以身作则,正直无偏颇,还有哪个下属敢徇私胡来?)
老夫子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语译:为政者如品行端正,即使不下命令,人民也会默默向他学习,遵礼守法,如果为政者偏颇徇私,即使下了命令,人民也会加以抗拒。)
夫子的伟大之处即在于他能看出“不令而行”和“虽令不从”的关键之处是在于“身正”。而不从之说倒有点民主意味,像西方法家所说的,当法令本身有不合理性或执法偏颇时,则公民可拒绝服从(civil disobedience)。
可见,儒家学说里并没有政治肮脏论。那为什么国人都相信肮脏之说呢?
让我们回头看看国内的政治吧。我们遵循的是儒家的学说吗?我们有没有偏颇徇私,不择手段打击异己呢?有没有“顺我者昌,逆我者衰”的现象呢?有没有“政企合一”的“家天下”呢?
其实,国家的领导早已公开宣示政治的最高指导原则,那就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
这句话是骇人的,它背后的含义是不道德的,它是一种排除是非道德,单以竞赛成果论断优劣的理论。服膺于“成王败寇”说的人本质上都是马基维里(Machiavelli) 的信徒,马氏论政的名言就是“只求目的,不择手段”。马氏的学说深受后人诟病,以其太卑下之故。
如果我们相信成王败寇之说,那么,政治就成了一场不受道德规范的游戏。暗杀、监禁、窃听、骚扰、勒索、酷刑等就都有它的合理性,法律也会成为制裁人民言行举止的利器,而公正、平等、正义云云也就不过是不合时宜的恶行和空话。这是我们能够接受的“游戏规则”吗?这是二十一世纪的文明吗?
也许有人会问,政治就像是用兵之道,孙子兵法不是说:“兵者,诡道也。”、“兵不厌诈”吗?
答案是:政治虽有谋略,却并不是军事,军事以消灭仇敌为终极目的,政治却是以服务人民为终极目的,两者在本质上截然不同。除非是视人民如仇寇的暴君,否则在本质上不能类比。再说,即使是军事,也是有一定的道德规范与游戏规则的,法西斯式的野蛮行为还是要受到道义上的谴责与非议的。美国总统林肯先生用兵诡异,为政却是公正廉明,从不将战略与策略二者混而为一,不只没有政治肮脏论,相反的,还力倡神圣政治观,为千秋万世立下楷模。
由此,我们可以肯定的说:政治是神圣的,它若肮脏必是由于从政的人肮脏所致。
今天每个人都将商场比喻为战场,但是却没有人说商业是肮脏的。为什么?因为我们知道商业的本质并不脏。“无商不奸”只是一句偏激话,对千千万万循正途做生意的人来说,不只有欠公允,而且是一种诋毁。
*本文写于1995-1996年间,投稿新加坡《联合早报》不获刊登。后收录在《蛊惑年代》一书中,书被禁。
**“五子登科”指的是一个人拥有了房子、车子、妻子、儿子和银子。这是新加坡人在被行动党长期统治后所培养出来的唯物成功观。
***这话是李光耀公开说的。笔者当年笔下藏锋,有所避忌。
2018年7月12日星期四
鱼尾狮?新加坡的图腾起错了中文名*
新加坡艺术家林浪新先生在开国初期,以其丰富的想象力创作了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艺术塑像:一只企立着的狮头鱼身的雕像,名之曰:狮子鱼。不久,狮子鱼被国家当局采纳,成为非正式的国兽,并为之在红灯码头安家落户。令人不解的是,入籍后的狮子鱼却被改了名,叫“鱼尾狮”,也许是当局以为新加坡古称狮子国,以狮子名更为贴切,更能显示其万兽之王的威武吧!**多年来,鱼尾狮成了国家的图腾(Totem),备受尊敬,广为使用。
奇怪的是,几十年来,从无人质疑“鱼尾狮”这名称究竟有多大的合理性。“鱼尾狮”究竟是鱼属?还是狮属?从形体上看,“鱼尾狮”是狮头鱼身,拥有一种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集锦结构(composite structure),就像神话世界里的狮身人面兽、人马、猪八戒一样。因为是艺术化的非理性产物,自然也不会有生物学上鱼科还是狮科的问题,但是,从语义上分析,以“鱼尾狮”为中文名却是名实不相符的悖论。“鱼尾狮”的英文名"Merlion", mer是字根,在拉丁语里是沉浸之意,lion的意思虽是狮子,但依附在Mer 之后,因此Merlion 肯定是水中生物,就像Merman (人鱼),Mermaid (美人鱼)一样。
可是,中文的“鱼尾狮”却大有问题。“鱼尾狮”,是复合名词,“鱼尾”并不是词根语素之前缀,也不是词根,“狮”才是受“鱼尾”所修饰的类属性词根。也就是说,从名称看,“鱼尾狮”是狮属,不过,这却与它的形体不符,如果真是鱼尾狮,则其形体应该是“一只四脚企立尾部长着一根鱼尾巴的狮子”。
可见,“鱼尾狮”肯定不是狮属,而是鱼属,如果我们坚持以林浪新先生的塑像为本的话。
那么,“鱼尾狮”究竟应该怎么称呼才是正确呢?个人以为叫“狮头鱼”会是准确的称呼,若觉不雅,就遵照它的造物者林先生最初的命名,叫“狮子鱼”好了。
走笔至此,不禁使我想起类似的问题:中国的熊猫。熊猫并不是猫科,但中国民间以讹传讹,竟然指“熊”为“猫”了,在这方面,台湾人就理性得多,他们管“熊猫”叫“猫熊”。
我们呢?是不是还要继续坚持“名实不符”的现象呢?像先秦时代一样,将不符合“觚”(酒器)标准的东西继续叫做“觚”呢?指“鱼”为“狮”和指鹿为马的后果一样,这不是鱼和狮或鹿和马,今后能不能明辨的问题,而是“狮国人民”和“左右大臣”的勇气能不能与智慧同在的问题。
* 本文原题《是狮头鱼还是鱼尾狮?》,于1995年4月8日刊登在《联合早报》上。由于冒犯了国家的尊严,之后数月,笔者又遭受另一轮大强波的环境骚扰和人身侵犯。
**据史料记载,新加坡古称“狮子城”。可是,根据生物学家的考究,新加坡包括马来半岛和中南半岛是自古以来就只有老虎而没有狮子存在过的地方,狮子城的说法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论语》《雍也》第六(二十三) 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
奇怪的是,几十年来,从无人质疑“鱼尾狮”这名称究竟有多大的合理性。“鱼尾狮”究竟是鱼属?还是狮属?从形体上看,“鱼尾狮”是狮头鱼身,拥有一种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集锦结构(composite structure),就像神话世界里的狮身人面兽、人马、猪八戒一样。因为是艺术化的非理性产物,自然也不会有生物学上鱼科还是狮科的问题,但是,从语义上分析,以“鱼尾狮”为中文名却是名实不相符的悖论。“鱼尾狮”的英文名"Merlion", mer是字根,在拉丁语里是沉浸之意,lion的意思虽是狮子,但依附在Mer 之后,因此Merlion 肯定是水中生物,就像Merman (人鱼),Mermaid (美人鱼)一样。
可是,中文的“鱼尾狮”却大有问题。“鱼尾狮”,是复合名词,“鱼尾”并不是词根语素之前缀,也不是词根,“狮”才是受“鱼尾”所修饰的类属性词根。也就是说,从名称看,“鱼尾狮”是狮属,不过,这却与它的形体不符,如果真是鱼尾狮,则其形体应该是“一只四脚企立尾部长着一根鱼尾巴的狮子”。
可见,“鱼尾狮”肯定不是狮属,而是鱼属,如果我们坚持以林浪新先生的塑像为本的话。
那么,“鱼尾狮”究竟应该怎么称呼才是正确呢?个人以为叫“狮头鱼”会是准确的称呼,若觉不雅,就遵照它的造物者林先生最初的命名,叫“狮子鱼”好了。
走笔至此,不禁使我想起类似的问题:中国的熊猫。熊猫并不是猫科,但中国民间以讹传讹,竟然指“熊”为“猫”了,在这方面,台湾人就理性得多,他们管“熊猫”叫“猫熊”。
我们呢?是不是还要继续坚持“名实不符”的现象呢?像先秦时代一样,将不符合“觚”(酒器)标准的东西继续叫做“觚”呢?指“鱼”为“狮”和指鹿为马的后果一样,这不是鱼和狮或鹿和马,今后能不能明辨的问题,而是“狮国人民”和“左右大臣”的勇气能不能与智慧同在的问题。
* 本文原题《是狮头鱼还是鱼尾狮?》,于1995年4月8日刊登在《联合早报》上。由于冒犯了国家的尊严,之后数月,笔者又遭受另一轮大强波的环境骚扰和人身侵犯。
**据史料记载,新加坡古称“狮子城”。可是,根据生物学家的考究,新加坡包括马来半岛和中南半岛是自古以来就只有老虎而没有狮子存在过的地方,狮子城的说法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论语》《雍也》第六(二十三) 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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