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

为“个人主义”释义*

3月16日《交流》版发表了老梁君“制止个人主义不良倾向”一文,个人读后深感老梁君完全误解了个人主义一词的含义。事实上,几乎所有受华文教育的读者都误解了这个词的真正意义。

个人主义是一种政治哲学,不是一种生活哲学,也不属于伦理学的范畴。它的基本理念是:群体是由个体所的,群体本身并不是一个有意识的实体,只有先确定了个体的价值,群体才有了依附意义。因此,它强调个人的价值、自由及由此而衍生出来的法治、人权等。个人主义一词并不能用来形容群体社会里某些个体的行为(不管是过失还是衍行),它只能用来界说一个社会所推行的政治体制。今天,国人用“个人主义”一词以描述个人的种种缺失,其实是误用,正确的用词应是“自利主义”或“利己主义”。

明乎此,我们就可以了解到,个人主义里并没有所谓个人(或国家)“良好的倾向”和“不良的倾向”等两极价值的包含。

“个人主义 集体主义”的图片搜索结果问题是:为什么一个词汇会被扭曲误用到这种地步呢?我想,这主要是国人在使用时受了中国共产党词汇使用习惯的影响,却忘了彼此间国情体制之不同;其次是,人们在使用时望文生义,犯上了语意学上定义思考(Definition  thinking**) 的谬误,误以为一个字(或词)有它固定的意义,即使将之重组用于某种事物,该字(或词)所含蕴的意义,也都一定存在。在这方面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消费主义”(消费主义并不是鼓吹消费,刚好相反,它是追求保护消费人利益的一种社会运动)。

厘清一个词的意义是必要的,这关乎它背后的价值问题,只有我们能准确地掌握一个词的意义,才能得出理性与正确的结论。


* 本文发表于1995年3月28日新加坡《联合早报》《交流》版。后来收录在《蛊惑年代》一书中,书被禁。
** 原文发表时出现手民之误,少了一个i ,现更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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