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是一种政治哲学,不是一种生活哲学,也不属于伦理学的范畴。它的基本理念是:群体是由个体所的,群体本身并不是一个有意识的实体,只有先确定了个体的价值,群体才有了依附意义。因此,它强调个人的价值、自由及由此而衍生出来的法治、人权等。个人主义一词并不能用来形容群体社会里某些个体的行为(不管是过失还是衍行),它只能用来界说一个社会所推行的政治体制。今天,国人用“个人主义”一词以描述个人的种种缺失,其实是误用,正确的用词应是“自利主义”或“利己主义”。
明乎此,我们就可以了解到,个人主义里并没有所谓个人(或国家)“良好的倾向”和“不良的倾向”等两极价值的包含。
厘清一个词的意义是必要的,这关乎它背后的价值问题,只有我们能准确地掌握一个词的意义,才能得出理性与正确的结论。
* 本文发表于1995年3月28日新加坡《联合早报》《交流》版。后来收录在《蛊惑年代》一书中,书被禁。
** 原文发表时出现手民之误,少了一个i ,现更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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