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

未亡人 *

一直有人在喊:“救救我们的文化,救救我们的语文。”

救,是该救, 问题是从何救起?如果我们的文化充满了陈腐的价值意识而我们仍不自知,仍自以为是,那又怎能怪他人鄙视你的文化而苦心孤诣要制造“一个民族”?**

问题还是出在我们充满封建意识的讣告上。X 府若有X 君寿终正寝,同泣者总少不了“未亡人”(二十世纪男权至上的陪葬意识? ),这个字眼所激起的义愤一度如山洪海啸,令许多人痛心疾首,一时不少志士对这“未亡人”口诛笔伐。惜言者谆谆,用者仍藐藐,于是乎,“未亡人”慢慢地就成了妻子的代名词,似乎是“不亡”就是不贞不义,祸延子孙。

“未亡人”不“亡”,固然是憾事,可是,若“未亡人”真的“亡”了,那总该正正名,用回原字吧。可恨的是, 有些人积重难返,硬是死抱着“未亡人” 的大腿不放,你“未亡人”如真是归天,那好办,就在你的姓氏之后加个框子好了,如此一来,生死大是迎框而解。

问题是:未亡人到底死了没有?框子文化还要框死多少“未亡人”才能“永在怀念中”? â€œæœªäº¡äºº 讣告”的图片搜索结果


* 本文于1991年11月28?日发表于《联合早报》《四面八方》版“狮城触角”一栏。 笔名“豪哥”。文章后收录在《蛊惑年代》(1997)一书中,书被禁。

** 斩断传统语言文化,制造一个全新的民族正是新加坡李氏政权的政治乌托邦目标,笔者称之为 峇峇主义(Babaism)。由此也彻底暴露出新加坡政治的法西斯主义极权本质。 

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

为“个人主义”释义*

3月16日《交流》版发表了老梁君“制止个人主义不良倾向”一文,个人读后深感老梁君完全误解了个人主义一词的含义。事实上,几乎所有受华文教育的读者都误解了这个词的真正意义。

个人主义是一种政治哲学,不是一种生活哲学,也不属于伦理学的范畴。它的基本理念是:群体是由个体所的,群体本身并不是一个有意识的实体,只有先确定了个体的价值,群体才有了依附意义。因此,它强调个人的价值、自由及由此而衍生出来的法治、人权等。个人主义一词并不能用来形容群体社会里某些个体的行为(不管是过失还是衍行),它只能用来界说一个社会所推行的政治体制。今天,国人用“个人主义”一词以描述个人的种种缺失,其实是误用,正确的用词应是“自利主义”或“利己主义”。

明乎此,我们就可以了解到,个人主义里并没有所谓个人(或国家)“良好的倾向”和“不良的倾向”等两极价值的包含。

“个人主义 集体主义”的图片搜索结果问题是:为什么一个词汇会被扭曲误用到这种地步呢?我想,这主要是国人在使用时受了中国共产党词汇使用习惯的影响,却忘了彼此间国情体制之不同;其次是,人们在使用时望文生义,犯上了语意学上定义思考(Definition  thinking**) 的谬误,误以为一个字(或词)有它固定的意义,即使将之重组用于某种事物,该字(或词)所含蕴的意义,也都一定存在。在这方面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消费主义”(消费主义并不是鼓吹消费,刚好相反,它是追求保护消费人利益的一种社会运动)。

厘清一个词的意义是必要的,这关乎它背后的价值问题,只有我们能准确地掌握一个词的意义,才能得出理性与正确的结论。


* 本文发表于1995年3月28日新加坡《联合早报》《交流》版。后来收录在《蛊惑年代》一书中,书被禁。
** 原文发表时出现手民之误,少了一个i ,现更正之。